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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年归档工作的通知1
2016-04-14 11:22  

学校各部门:

按照《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档案移交管理办法》中关于各部门档案移交时间的要求,请各归档部门按时将文件材料移交至档案馆。

一、档案移交时间

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5月30日前归档;教学部门和能按学年归档的部门应在9月30日前归档;科研项目档案在项目评审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;基建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归档;设备相关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验收投入使用后2个月内归档;会计档案在形成档案的5月30日前归档;其他各类档案在形成档案的5月30日前归档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、参照档案馆发放给各部门的《归档材料目录及保管期限》收集各部门的文件材料。

2、严格按照《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档案移交管理办法》整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。

2、填写归档材料移交清单,一式两份,需要各部门领导签字、部门盖章。

3、归档材料移交清单签字、盖章之前请将电子版发给档案馆毛老师审核。

4、有需要业务指导的老师,请致电6024,咨询王老师。

档案馆

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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